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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專長)認證申請書相關資料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0日 

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專長)認證申請書相關資料

 

目 錄

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專長)認證申請書-------- 03

附表1、環境教育著作總表--------------------05

   附表2、著作之環境教育推廣說明----------------06

   編纂者自序----------------------------------12

   附件一、環境教育著作總表---------------------13

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呂欣怡教授的一封信-------46

附件二、著作與媒體中外學者交流資訊---------47

網路篇------------------------------------68

附件三、1實務經歷服務證明表---------------79

附件三、2研習課程資料---------------------89

環境教育教案〔撰寫例一〕-----------------105

環境教育教案〔撰寫例二〕-----------------110

台北市新店社區大學〔研習課程簡報〕-------112

環境教育認證:10分鐘自我介紹〔簡報〕-----133

愛護地球快快樂樂做環保-------------------138

 

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專長)認證申請書

※1.申請者請完整填寫本表紅線框內各欄並備齊各項文件。   2.請詳閱填表注意事項。                 1030530

姓名

王啟仁

身分證
統一編號

*100*38*3*

請黏貼近6個月之

1吋彩色照片

為製作識別證,

請勿彩色列印。

性別

男性 □女性

出生日期

民國 30 6 20

聯絡電話

()037-432536

()

(行動電話)0928-973210

電子郵遞
地址

on9743@yahoo.com.tw

畢業學校
全銜

苗栗縣後龍國中夜間部畢業

畢業系所
全銜

 

現職單位
全銜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環境教育志工

現職單位身份類別

1.機關()【□環保署()】□2.學校【□教師□職員)】□3.事業□4.團體□5.其他                  

6.具備志工資格

通訊地址

□□□□□苗栗 /   後龍   ///                     /  海埔里14  
                          662     

申請狀態

新申請         □新增認證取得方式或專業領域
                       (曾通過認證取得方式        或專業領域                   )

申請項目及應檢具之文件

(教學、工作年資、志工服務證明文件或其它相關證明文件,文件請依下列順序排列。)

適用規定

具有環境相關領域著作並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

專長著作總表(附表1

著作實體出版品或原始文件(附件依附表1逐一檢附

著作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說明(附表2,附件2

專業領域
申請類別

□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 □氣候變遷      □災害防救     □自然保育
□公害防治            □環境及資源管理 文化保存     □社區參與

環境教育
教學人員

專業領域證明文件(附件 3 如實務經歷、研習紀錄、學歷證明等,並請標示專業領域類別
著作相關教學證明文件(附件如教材教案、教學錄影檔、照片、成效評量
□各級教師證書(附件  

其它

回郵信封2(含A4信封2個)                            □需識別證

□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證明文件(附表4免繳納審查費     □其它                   

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如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黏貼處

(僅需提供正面)

1.本申請書填報資料及附件如有不實記載,願負一切法律責任;核發機關必要時可送請有關機關查證,如有不實記載,依法究辦。

2.本訓練所依法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作業,為達「教育與訓練行政」之目的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供案件審查、記錄及相關會議編排、資料套印、證書核發之用。您得針對個人資料行使個資法第3條的請求查閱、更正等當事人權利,請洽本訓練所承辦人員。

3.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核發、撤銷或廢止,應公開於核發機關之網站,本人不同意公開項目為:

完整姓名 □聯絡電話(□公□私□行動電話)

地址縣市別 電子郵遞地址】。

申請者簽名:王啟仁                    

程序審查結果

□ 符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通知繳費及審查所需文件數量。

□ 不符「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且逾期未補正,駁回申請。

□ 因申請資料未備齊,檢還申請資料。

查核人:                       單位主管

               

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專長)認證申請注意事項

一、依環境教育法第10條「環境教育人員得依其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試或所受訓練予以認證」,以及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6條以專長認證方式,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詳細辦法規定請參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網站業務項目之環境教育認證(網址http://www.epa.gov.tw/training/index.html)。

二、申請書請寄至:「32024桃園縣中壢市民族路32605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收」。請領函件請以掛號投遞,如郵件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遲誤,請自行負責。

三、申請文件請依申請書「應檢具文件」欄位內所列順序檢附文件、編排頁碼,並以迴紋針或長尾夾夾於左上角平放信封內,1封袋以裝1件申請書為限

(一)    本申請書應使用本所制式格式,各欄均須詳實填寫,所填資料必須與所繳證件上各項資料相符。

(二)    申請書及附件以再生紙雙面印製為原則。

(三)    各項證明文件(雙面者,含正、背面)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之核章或以申請單位之戳章或印信等代替。

(四)    檢具著作或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說明等相關文件(專長著作總表、著作有助於環境就申請之「專業領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實務經歷、增能歷程、研習紀錄、學歷證明等),專業領域範疇可至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網站業務項目之環境教育認證\專業領域得採計課程學分查詢環境教育人員專業領域範疇(網址http://www.epa.gov.tw/training/index.html)。

(五)    就申請之「環境教育教學類」檢具專長教學文件(如教材教案、教學錄影檔、照片)

(六)    回郵專用信封2封:寫明申請者姓名、地址,及貼足掛號郵資(以原件重量加15公克)之可容納A4大小之信封2封(寄送繳費通知、初審會議調查表及注意事項、原送申請書影本;以及通過認證之證明文件)。

(七)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1條,擔任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需檢附證明文件,免繳納審查費

四、程序審查:

(一)    申請者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0條檢送規定文件,符合規定者依據前述辦法第11條以書面通知繳交審查費與審查所需文件數量,未符規定而得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二)    請於接獲書面通知15日內以郵政劃撥方式繳交新臺幣1,020元(含審查費1,000元及劃撥手續費20元)及所需審查文件之數量。

五、認證審查:

(一)    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申請,由核發機關收到審查費之次日起3個月內完成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經審查認有應補正情形者,應通知其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前項審查期間,必要時得延長之,但不得逾3個月,並以延長1次為限。補正日數不計入審查期間。

(二)    依據環境教育人員及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以專長申請環境教育教學人員認證者,核發機關得要求申請者以展示、演出、解說、口試、影音或其他方式呈現其環境素養與環境能力。但具有各級教師證書或經核發機關會議決議者除外。

六、環境教育人員之認證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

七、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環境教育人員檢送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核發機關應撤銷其認證。本申請書填報資料及附件如有不實記載,願負一切法律責任;核發機關必要時可送請有關機關查證,依法究辦。

八、環境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核發機關應廢止其認證:

(一)    認證有效期間內違反環境保護法律而被處以刑罰,經判決確定。

(二)    認證有效期間內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經裁處罰鍰2次,其處分經確定。

(三)    轉讓、出借或出租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予他人使用。

(四)    其他重大違反法令、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節重大。

九、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核發、撤銷或廢止,應公開於核發機關網站。申請者若勾選不同意公開資料,核發機關僅公開姓氏、專業領域、認證有效期限及字號。

十、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疑義,請電洽(03)4020789轉660~672。


附表1、環境教育著作總表

項次

著作名稱

出版單位

發表/出版年月

著作形式

有   無
審查制度

1

海埔里鄉土史

苗栗縣文化局

90/12

專書

2

外埔庄思想起

苗栗縣文化局

96/5

專書

 

 

 

 

 

 

 

 

 

 

 

 

 

 

 

 

 

 

 

 

 

 

 

 

 

 

 

 

 

 

 

 

 

 

 

 

 

 

 

 

 

 

 

 

 

本人具有以上填報資料及附件之完整、合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源之權力,絕無侵害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等情事,如有不實記載,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申請者簽名王 啟 仁           填表日期:103年 11月 09日

※1.請依序檢具著作或相關證明文件,此表若欄目空格不足,請自行加印填寫。

2.請敘明著作形式如研討會論文、期刊論文、專書、教材等…。
 

附表2、著作之環境教育推廣說明

著作人

王 啟 仁

著作名稱

1.海埔里鄉土史

2.外埔庄思想起

1.請詳加說明著作有助於推廣環境教育的具體事項,說明推廣理念、執行方式、構想及規劃。

2.請依序檢具證明文件,此表若欄目空格不足,請自行加印填寫。

著作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具體事項1-1


家住後龍海埔里,今年六十一歲〔新書出版的年齡〕,活了一甲子之後,生活環境裡另一項生活規劃,覺得老人更需要有自己的一片天空,寫作與藝術能讓晚年活得更踏實絢麗和心靈自在。

   雖然僅有國中補校的學歷,憑著一股毅力思想而投入,相信社會上有很多可以請教的士紳、學者、前輩,只要請教得到的人,就是我的「老師自勉」。

   八年來到處蒐集訪談耆老,四處請益,蒐集不少珍貴的史料,起先以剛筆、毛筆撰寫,然後進入國中補校進修,改以電腦輸入,雖然電腦輸入較先進,却令吃足苦頭,書寫一本海埔里鄉土史約三、四萬字,但所輸入時常因不會操作或忘了存檔,而把所打資料文字流失,又重新再打,至少到完成估計打出二十萬字以上,但從不放棄,終完成了「海埔里鄉土史」。

   本想只影印一本留給後代子孫,立法委員陳超明認為此書是非常珍貴的鄉土教材,向文建會等單位爭取經費印製1000本,希望透過本書能讓大家對自已的鄉土文化多了解,更能體會先民的蒼桑歲月,也希望此書讓大家了解先民拓墾的艱勞,相信所有記載將隨文字停留凝聚在此!

海埔里鄉土史一出版即成了,地方搶手的鄉土教材,而又將此書分送各圖書館、學校,已獲得不少回響,有的學校之需要,民國91年苗栗縣文化局再版。

  

 


著作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具體事項1-2

本書作者從時代中一波一波環境演化而成長的,從自然環境教育而學習,歷經日本殖民生活→戒嚴時期的環境生活→自由民主今之環境中生活,歷經環境的變遷,生活環境對自然的影響,文化的流失才興起著作推廣環境教育:

   王啟仁 對「環境教育」推廣文化保存,有相當的熱忱推動在地文化,興趣發掘歷史背景之淵源,深耕年輕族群,多年來不遺遺力,尤其本人在於90年~96年代間出版有關石滬著作二冊並公開資訊,更在圖書館、媒體之傳播,尤其對於石滬之探究更是埋首多年,二十多年來,田野調查相關資料,並與中外學者公開交流心得石滬的資訊,使得政府重視台灣西海岸石滬存在價值觀,更促使文化相關單位,矗立解說牌,讓世人更加深入瞭解石滬文化、也是環境教育一環,也讓人更加瞭解石滬不是只有澎湖才有,早在清代〔諸羅縣誌〕「自吞霄至淡水,砌溪石沿海,名曰:漁滬高三尺許,綿互數十里,潮漲魚入,父則男婦群取之」,早期自中港溪出海口←→後龍溪出海口約十公里有二十八座石滬,環境變遷,至於歲月湮沒而荒廢卻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石滬,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楺合了先民的血汗情感,而幫助了人類生存,雖然現「今沒有經濟價值,但文化價值是無價之寶」,推廣環境教育「石滬」,了解先人的了心血,歷史環境文化,人類息息相關生存背景,啟發智慧,教育與休閒的功能。

 

 

著作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具體事項1-3


~推廣的動機理想,文化保存的重要性~

在多年之前再出版「外埔庄思想起」,因為興起對石滬之歷史背景產生了興趣,而去找尋資料,或和老一輩閒聊,更加深了對文化保存資料缺失;非物質文化之流失,進而對保存文化之重要,就有了不能讓石滬文化保存斷絕的念頭,與延續石滬文化的使命感,興起了資料整理出冊的想法,也因要整理資料,憑著一股不服輸,憑著一股對文化保存的使命感與熱忱,完成了二冊。

因為石滬並非古績,也因為很多的不重視,截至目前也只剩二座石滬,也因多年

的努力,與增加能見度,使得政府之重視,因而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類之維護保存,也因多年努力,才多讓年輕一代瞭解石滬。

   因為瞭解文化保存的重要,文化保存最深遠的方法,莫過於教育,知識之傳承,著作書冊,或網路散播資訊,留存,有鑑於此,現在更在整理資料,著作新作〔後龍采風之旅與台灣話我嘛也通〕,更讓環境教育更深入活化推廣朝向社區、學校的方向教育。

   民國六十年代前石滬盛興期,沿岸的海洋生態相當熱絡,豐富,當時的漁獲量相當可觀,魚的種類繁多,對我們靠海的居民更是食物的天堂,石滬內生態塊是當地的居民每天都去沿海撿食貝類,石蚵,螃蟹等等,因70年代台灣經濟起飛,環境被污染使得沿岸的食物鏈斷層,漁獲量也大量的流失,而現今之石滬都因海浪沖毁只剩二座,有鑑於石滬對生態的直接影響,對石滬的保存,維護更是要不餘餘力,將影響力擴大,使政府重視,或朝觀光休閒的模式,將之注入新生命,使其發光發熱。

任職社區總幹事時,推動及著作得到學術研究單位(協助國立臺灣大學研究團隊執行後龍田野訪調)與的文化界、媒體認同與政府之資源, 並有了導覽解說體驗心得及進化,而製作傳統鄉土文化為教材,先以製作石滬之模型,于於解說,也並其導潮汐之時間及潮汐和石滬對先民智慧的俗語之影響及生活化,及石滬是共生共有的關係,維護關係的責任,及石滬之運作原理、運用,石滬所使用之器材,及器材之運用,並去體驗操作及辦理研習體驗營:

1育達科技大學體驗學習營。

2後龍維真國中精進教學在地資源戶外實際研習。

 

 

環境教育推廣規劃與執行:

~後龍石滬采風~

一、教學目標:讓人們認識後龍石滬與文化薪傳,同時理解關於環境變遷的自     然事物及現象,培養人們愛護環境的想法、作法。

二、教學方法:演講(課程簡報)、實地探索體驗石滬

三、教學對象:對石滬有興趣的人

四、教學時間:演講(課程簡報)60分鐘、實地探索體驗石滬60分鐘

五、教學內容

1.讓人們認識台灣後龍地區早期漁民的生活環境及捕魚方式。

2.讓人們認識後龍石滬的構造、功能及其重要性。

3.環境變遷讓石滬逐漸消失,石滬的保存與其價值的文化薪傳。

4.過去海洋裡所擁有豐富的生態資源,但因環境變遷及環境污染所造成的改

   變,希望讓人們瞭解海洋生態維護的重要性,進而引導人人日常生活作環保。

5.讓人們瞭解後龍地區的人文環境與經濟活動的歷史變遷。

6.讓人們親身觀察石滬四周環境及石滬外貌、體驗感覺(聽、看、摸、站在石滬),現地石滬解說(有時配合潮汐請石滬主人及漁民進行石滬捕魚活動展演),透過寓教於樂的課程讓與會者探索體驗後龍石滬文化風采,了解先民智慧傳統捕魚文化、思索人們與海洋生態環境間的關係,進而激發人們用愛心關懷我們的土地,用行動愛護環境。  

六、評量(分享與探究)

參與者藉由在環境中直接接觸體驗石滬及探索周遭環境,可以讓大家重新認識自己居住地區的自然環境、漁業文化,培養尊重大自然的心境與態度,還有透過活動相互討論、心得發表所知曉或感受到的事,可讓與會者體會保護或保全自然環境的重要性,並培養面對環境問題時所該有的態度。

 

環境教育能力專業發展規劃:

~與自我傍樣終身學習概念為目標~

   我是一位退而不休「不老英雄,以資源回收再利用思維」註:現今是70~80歲之間老傢伙,現在有能力為地球、為人類、為這塊土地、能為環境教育做多少?算多少?我不等待最後一刻送進焚化爐。

   環境教育是一種終生教育,終生學習並維護,永續發展之事業,應從教育著手,向下紮根,深入居民生活環境,由學校出發,培育小種子,向下深耕,多與學校連結,戶外教學,或多參與學校教學,和製作教材,教案之推廣,並公開其資訊共享交流,多多讓小朋友參與活動,落實成為生活的一部份,從小教育培養,並發展成為興趣,是未來發展方向,目標,成為觀光,休閒管理,文化保存為奮鬥方向,讓更多人參與環境教育,落實環境教育。

專業能力發展著手部份:學校推廣、網路、媒體訪談,著書交流

1.在網路上:成立石滬文化網頁,串連,相關資訊,共同探討,研究。

2.學校推廣:成立寒暑期夏令營,規劃教材,教案,對環境教育有關文化

           的環境教育宣導,

3.傳播媒體:增加能見度,觀光價值,地方特色,促使傳播媒體訪談,或

           製作節目,宣導環境文化教育,石滬文化歷史背景,

4.著書交流:更深入瞭解世界上石滬的文化互相了解研習,與本地石滬的

          特色台灣俚語更加口語話,錄製語音教學檔,或學校的台灣

           俚語教學〔台灣話我嘛也通〕

總結:

     將推廣石滬保存工作為終身志業使命,希望每個人都能愛護環境,落實日

     常生活中「衣、食、住、行、育樂」環保,並將石滬文化與先民智慧傳承

     給更多人暸解及參與,大家共同為地球盡一份心意。

     引領下一代的人來認識,守護後龍石滬文化薪傳是使命,更希望人們願意

     為了環境永續用行動來保護生活環境。

 

 

環境教育申請認證書藉與相關說明

附表一、環境教育著作總表

著作書名:1海埔里鄉土史

         2外埔庄思想起

附本著:書中內容分類資料

         附件1:

       1-1.石滬

       1-2.外埔飛機場

       1-3.從海上漂來王船

       1-4.外埔漁港

       1-5.後龍四個火車站

       1-6.好望角

         附件2:

               台灣話我嘛也通〔俗語篇〕

     2-1.台灣通俗風土俗語倫理篇

     2-2.台灣通俗風土俗語勸世篇

     2-3.台灣通俗風土俗語世事篇

編纂者自序

外埔庄思想起,其主要編纂目的是要將後龍觀光休閒景點、史蹟、文化等,透過本書的紀載告訴大家,我們後龍有非常豐富的文化資產、人文史蹟歷史、觀光遊憇景點、休閒農漁業,促使愛好休閒旅遊深入體驗與文化古蹟者,能充分了解本地文化,進而帶動本鎮觀光旅遊風潮、促進休閒農漁業的蓬勃發展。

本書歷經本人長久的田野調查,耐心且詳細的探訪,獲得許多地方拓墾史料,其中有來自地方耆老們的回憶解說,有則是史料和文物佐證,所得資訊均是由本人再三查訪和詳細求證的結果,部份資料不易蒐集得之彌足珍實。

本書「外埔庄思想起」是鄉土和地方文史結合一本草根性很濃厚的文史書藉,雖然作者曾出版過:外埔合興宮沿革史、台灣鄉土俗語,苗栗縣政府文化局出版:海埔里鄉土史、外埔庄思想起等,但我認為不是真正專業寫作的人,只是一個文史工作的熱愛者,不斷的深入地方請教耆老們,翻閱相關的文史資料,「堅持」自己的興趣,投入文史工作,希望你讀了這本書對後龍更能深入了解,發現我們後龍的美和豐富文物史蹟,並藉以故事整理的方式,把文化、史蹟傳承下去,祈望有識者與地方先進不吝給予指教與匡正。

 

冇(ㄆㄚˇ)(ㄉㄧㄥˇ)有(ㄨˇ)文史工作室 王 啟 仁

                   104年06月20日      歲次辛卯年04月18日 

附表一、環境教育著作總表 

                       

 

 

附件1-1:石滬

 

 

 

 

 

 

 一、環境描述

 

後龍溪出海口環境生態

 

鳥瞰遠山、溪水、大海與平原,山、海、河共依偎,出海口之風光,景色渾然天成,山川如畫,蜿蜓江河入海流,後龍溪出海口在公司寮港與頭港的中線地帶,潮水淹藏了一段河港興亡的故事。

 

後壠港沿革:新港→汕頭港→公司竂港

 

*往昔,後龍溪河道狹窄,南岸〔田厝龍津里〕與北岸下溪洲,兩地雞犬相聞,相距僅數十公尺之遙,清代同治九年撰淡水廳志:「後壠港口鬥狹小,內港闊20餘丈,深20餘尺」,住下溪洲居民稱田厝溪為「上溪」,北勢溪為「下溪」,後龍溪北岸汕頭為後壠港。

 

【康熙4年西元1665年先民聚落日增,康熙末年後壠港設於此處】

 

*清代道光年間於因溧沙,洪水冲毁河道,汕頭港淤塞河流改道,南移「南社」稱之『公司寮港』。

 

靠山呷山、靠海呷海

 

   西海岸一帶佈滿石頭,石頭上生長了藻類,石縫裡很多 海洋生物,如:蛤仔(海瓜子)、螃蟹、蚵仔(石頭蚵)、蝦仔、海虫……等,自然而然成了迴游魚類覓食的天堂 俗語「靠山呷山,靠海呷海」,道卡斯族(平埔族)注意到沿海魚蝦類資源豐富,而興起捕捉的念頭,偶然也觀察到水堀中或石堆溝裡魚蝦被困其中,捉起來全不費工夫。於是平埔族人想出用石頭疊成笨畚型捕捉魚蝦的方法,「漁滬」也許便是這樣演化而來的。

                石滬俗語

 

             番婆提鹼淺、番王地育子

 

          水乾巡石滬、水淹挖草埔

 

          春埔冬早夏暝秋埔暗流

 

                孤星落水返

 

              初一、十六天光返

 

          初十、二五呷飽逗落石滬

 

              初八、二三袜知籃

 

二、石滬砌築淵源探索

                    台灣西海岸線石滬群

 

 

石滬砌築由來

 

文獻記載三百年前外埔沿海石滬群,是平埔族砌築的,但隨著漢人移墾,石滬、埔園管理權利逐漸轉移到漢人手中,尤其早期稱之「漁滬」構造簡單,以累積的經驗,漁夫依心得慢慢的修改漁滬缺點,而成今之石滬。

 

「石滬」是以人工古老方式與大海鬥智力取,將石頭、大、中、小一粒一粒砌築成ㄇ型,以守株待兔圍捕魚蝦,沿海漁民捕魚原始設施之一,漲潮時魚群隨海水淹蓋滿整個石滬,退潮時魚群被困於滬內,漁民則赺隙入滬捕魚蝦。

 

大型石滬佔地面積數甲地,較小約有一、二甲地,石滬捕鱼類一般性迴游魚:吻仔魚、鱙仔魚、赤彭鱼、午仔鱼、鮸鱼、春季魚、白帶魚、花枝、軟絲、蝦仔、螃蟹與最有價值「烏魚」等。

 

本地「石滬」在興盛期沿岸紛列二十餘座,經歷三、四百年滄桑歲月,卻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如果不再好好的維護它,以至為歲月湮沒而荒廢,恐怕很快會消失得無影無蹤。保護它,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資產之一,珍惜石滬也是珍念先民血汗結晶的表現。

 

屹立在浪濤中三、四百年的「石滬」,從平埔族到漢人,養育世世代代子孫。雖然漁獲量減少,不再有經濟價值,但其古蹟價值不亞於其他文物,因為它具有古老原始捕魚之特色。先民築墾艱辛、毅力與智慧揉合文化資源,深具觀賞與保存的價值觀,推廣為全民旅遊的好去處,讓民睹物而思古之幽情,觀賞魚夫圍捕魚蝦的過程,了解先民的心血和歷史文化背景,兼具教育與休閒的功能。

 

文化史蹟是人類在生活中,點點滴滴揉合當時社會背景,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它是先民累積文化資產,隨著時空消逝而彌足珍貴。歷史就是先民走過的足跡,記取其傳承經驗,緬懷先民血汗結晶走過艱辛歲月。

 

根據《諸羅縣志》記載,海岸上砌築石滬的石頭是河石,那河石是從裡來?如從中港溪和後龍溪採取石頭,而二大溪出海口距離石滬,至少也有三、四公里,當時平埔族用徒步方式,徒手運取石頭,要耗費多少時間才能完成一座石滬呢?筆者懷疑《諸羅縣志》記載的正確性。筆者出生於外埔,從小看到沿海一帶佈滿了大小石頭,大石頭有數百斤重,可惜這些大石頭都不見了,被做堤防包商不法挖取,也有其他集團不法盜取,部份海岸也因石頭被盜取而露出砂質。要築一座石滬,砌築的先決條件就是大量石頭,推測平埔族人不可能從遙遠的地方搬運石頭,平埔族人應該是就地取材。在海岸邊堆置石頭絕非易事,若陸上堆置石頭,疊成一堆,不管多久還是保持完整,若在海岸邊堆置一大堆石頭,被海水沖襲,明天再去看,有些石頭已被海浪沖平,尤其季風期風浪特別大,在大自然強浪沖襲下海面上的石滬,能屹立四百年之久,是要禁得起考驗的。整體來講,砌築一座石滬是要靠智慧、毅力、技術、時間才能完成,我們可以瞭解砌築石滬艱難度。

 

漲潮魚則隨入滬 潮夕水去魚則留

 

石滬思源

 

先民闢地築墾,砌築石滬,經歷二、三百年來的蒼桑歲月,卻只剩彌足 珍貴的二座,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揉合了先民的血汗和情感,而幫助了人類生存,度過了不少漫長的日子,在盛興期,本地沿岸紛列二十餘座,至於歲月湮沒而荒廢,如果不再好好珍惜,政府有關單位重視加以管理,恐怕會步上湮沒剔平的後塵,要保護古蹟也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的資源之一,珍惜石滬也是先民血汗結晶留下的歷史景觀,伴著先民走過艱辛歲月也為了先人留下活生生的見證,我們政府在維護歷史文物方面,巳晚了一大步,現在著手來維護珍貴「石滬」仍不會嫌遲,但也不能不去珍惜它,若再不刻意之保護,否則在海中的石滬經日積月累的沖襲,總有一天會被剷平,事後花再多的補救措施,也難以挽回三百年來時空的歷史見證。

 

「石滬」在本地的環境中與居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它有歷史文化價值保存之特色由於是一種民族的生活文化背景,也是人類社會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追溯其源是咱民族一項傳統美德,本地石滬具備歷史文化意義古蹟,經過二、三百年餘的歲月演化,而今僅碩存二座,早期沿海紛紛數十座,蔚為壯觀,經歷先人砌築,至今湮沒荒廢而形成水平海面,可觸發後人思古之幽 

 

三、石滬經營與管理

 

「自吞霄至淡水,砌溪石沿海,名口「漁滬」高三尺許,綿亙數十里,潮漲魚入,父則男婦群之,不事網罟,多築石滬」

 

         雙溪奔流西入海         海勢吞溪溪氣餒

 

          銀濤翻逐綠波迴       遂使溪流忽然改

 

          番丁日暮侯潮歸       竹箭穿魚二尺肥

 

          少婦家中藏米酒       共夫倒酌夜爐圍

 

          得魚勝得獐與鹿       遭遭送去頭家屋

 

諸羅縣志 —藝文志—後壠港

 

 

 

建造石滬的艱辛

 

屹立海上浪濤中三百年多的後龍鎮西海岸沿線:中港溪出海口以南~後龍溪出海口以北計二十八座、後龍溪出海口以南至白沙屯地區十九座。

 

康熙末年(約三百年前),自通霄至淡水之間,沿海散佈著用石頭砌築畚箕型「漁滬」,高三尺,來捕捉魚蝦。海水漲潮時魚類游到滬內尋找海藻生物,退潮時魚蝦未隨海水退入大海,被困滬內。道卡斯族利用竹箭射取,竟有二尺長,可知海洋魚類資源豊富,那時「漁滬」沒有排水口設施只好用竹箭射取魚。

 

「石滬」歷史價值觀是無可置疑的無價之寶,其砌築過程充滿了先民智慧。當時沒有機械可代勞,只用徒手人力來搬運,大大小小石頭搬運真煞費功夫,砌成後還要經得起海浪沖襲,完成一座石滬,在當時環境可能至少要經過數年。

 

衡量要完成一座石滬的困難度,以早期的先民徒手而言,砌築一座石滬至少要數年的時光,以現在科技發達,使用機械的情況下,完成一座石滬也不是簡單的事,何況道卡斯族們以徒手來完成,可以想像其砌築過程蘊藏了多少的心血與智慧。潮汐與風浪是砌築石滬最大的考驗,其次則是人力,建造石滬必須要龐大的人力,道卡斯族必須動用族群合力築造。早期外、水尾居民經營管理的石滬有二十八座之多,砌築過程想必是經過漫長歲月。砌築初期,無可避免有許多不完整缺失,因此道卡斯族們也許在修修改改過程中完成了最初的「漁滬」,再由漢人多次修補,成了今日的石滬模樣。

 

石滬思源

 

先民闢地築墾,砌築石滬,經歷二、三百年來的蒼桑歲月,卻只剩彌足 珍貴的二座,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揉合了先民的血汗和情感,而幫助了人類生存,度過了不少漫長的日子,在盛興期,本地沿岸紛列二十餘座,至於歲月湮沒而荒廢,如果不再好好珍惜,政府有關單位重視加以管理,恐怕會步上湮沒剔平的後塵,要保護古蹟也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的資源之一,珍惜石滬也是先民血汗結晶留下的歷史景觀,伴著先民走過艱辛歲月也為了先人留下活生生的見證,我們政府在維護歷史文物方面,巳晚了一大步,現在著手來維護珍貴「石滬」仍不會嫌遲,但也不能不去珍惜它,若再不刻意之保護,否則在海中的石滬經日積月累的沖襲,總有一天會被剷平,事後花再多的補救措施,也難以挽回三百年來時空的歷史見證。

 

「石滬」在本地的環境中與居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它有歷史文化價值保存之特色由於是一種民族的生活文化背景,也是人類社會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追溯其源是咱民族一項傳統美德,本地石滬具備歷史文化意義古蹟,經過二、三百年餘的歲月演化,而今僅碩存二座,早期沿海紛紛數十座,蔚為壯觀,經歷先人砌築,至今湮沒荒廢而形成水平海面,可觸發後人思古之幽情。

 

石滬產權

 

1、經營=合夥共有經營之。

 

2、股份=以股權日數為基日。

 

3、撈捕=古老原始方法,配合潮夕原理而獲之。

 

4、漁獲權益:以當日輪值滬主獲之

 

5、維護=石滬損毀,以分段責任區,補修恢復之

 

6、石滬權日=例如五大戶共有之,巡石滬日權為五天一次的捕魚權利。每大戶子孫眾多或分售,變成巡十天或十五天、二十天、三十天、四十天            

 

             合番石滬撈捕魚權       97年製表

 

按照古有順序分配方式,分配日期數以五的倍數計算法並以農曆為基準日,因石滬捕魚方式是以潮夕漲退原理而論天數,才不會好的捕魚潮夕集中在一人身上,所以每持分輪流方式都以五的位數計之。

 

巡石滬輪流表

 

姓 名

流數

輪 流 天 數

姓 名

流數

輪 流 天 數

朱銀次

10

撈捕日數10天一次

葉慶讚

15

撈捕日數 15天一次

葉添枝

15

撈捕日數15天一次

葉錦鵬

15

撈捕日數 15天一次

陳俊勳

15

撈捕日數15天一次

朱宗智

25

撈捕日數 25天一次

朱 榮

25

撈捕日數25天一次

陳太平

25

撈捕日數 25天一次

陳金城

25

撈捕日數25天一次

陳炎泉

25

撈捕日數25天一次

朱家深

30

撈捕日數 30天一次

洪再順

40

撈捕日數 40天一次

葉 猜

40

撈捕日數40天一次

洪水塗

40

撈捕日數 40天一次

陳 塗

40

撈捕日數40天一次

 

 

 

 

四、屹立海上浪濤中海岸石滬

 

中港溪出海口以南~後龍溪出海口以北二十八座

 

1高頂滬2舊滬3新滬4母乃滬5新田6沙仔滬7左踏滬8乾坪滬9亀崙10牛母滬11合番滬12大新滬13阿九滬14大滬15新滬仔16新港滬17鼻阿頭18牛公滬19湖滬20竹篙滬21深塭滬22新填滬23頂滬24細也滬25新滬26門口滬27大塭滬28下伶滬。

 

西湖溪出海口以南:灣瓦、至白沙屯約十八座

 

1.港仔邊滬 2.過港細也 3.淺滬 4.港口滬 5.第二的 6.王補滬7.新滬8.赤頭滬

 

9.深滬 10.鼻頭滬 11.夥滬 12.伍拾元13.下流深滬14.嘜深滬15.四人公16.舊滬17.十三人公18.壯元滬

 

竹篙石滬位置

 

竹篙石滬位於海埔里與秀水里行政轄區域交界處海岸,〔今之外埔漁港南方位約700公尺〕,從文献契約了解,因早期沒地籍登記,只能指一個物體或位置為目標,第一張漢人和平埔族買賣契約書大意如下:道卡斯族後壠社白番,無官職原住民麻孝尉和南仔勿二人具名,有承築石滬一口〈竹篙石滬又稱淺滬仔〉座落土名大塭庄〔道卡斯聚落點〕〈今之秀水里公墓地〉北勢方位,東至海墘,西至海面,南至柏榮滬〈又稱深溫滬〉北至滬仔滬而在交易本身的石滬名稱,据之契約書內容可確定其位置為「竹篙滬」。

 

竹篙石滬歷經過程文史

 

堪稱台灣第一張證明石滬文獻記載,資料內容記載:清代乾隆四十七年開始,經歷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以至日本〈當時台灣是日本政府殖民地〉、明治年間之買賣契約書。

 

   「竹篙石滬」演變過程,從道卡斯族(後壟社)擁有,清代乾隆四十七年讓給漢人王佛,乾隆五十三年讓給宗兄王贊乾,同治元年再轉給朱天束等七人共同持有,直到民國71年間被海水剷平,民國六十年代因經濟價值不再,在海中經日積月累,被大自然風浪沖襲終剷平而終結。幾百年來民族生活文化景觀,人類社會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竹篙石滬」已淹沒於海水平面下,只能在文獻文字上看到它的歷史記載。

 

 

 

     ↑竹篙石滬買賣契約書自清代乾隆47年~日據明治37年〔1904年〕全部資料

 

五、竹篙石滬買賣契約書沿革文獻   摘自朱總傳資料

    

     

 

 

 石滬沿革文獻重現契約書內容說明如下:

 

【詮釋】:「佛銀」乃是墨西哥錢幣,按當時台灣在清朝乾隆年代,巳俱有國際貨幣流通。

 

 

 

 

 

 

 

 

 

 

 

 

啥咪是填石滬

 

 

在眾多石滬紛紛倒塌後,只剩下「合歡石滬與母乃石滬」保存良好,令人感動。筆者擔任海埔社區協會總幹事,將出一本海埔里鄉土史,內容將僅存在兩座石滬記載成書,書本出版後許多人才知道,原來外埔庄還具有三、四百年歷史古蹟。外埔石滬名聲逐漸宣揚開來,吸引了許多遊客一賭風釆,而苗栗縣政府也在石滬處設立涼亭、解說牌。筆者認為:應該由政府列入古蹟保護,不然的話,不久將來可能變成水平面。也為先民血汗結晶留下歷史見證。不得不感謝這二座主人翁的維修保護,尤其在近海魚類枯竭之下,石滬魚獲豐收不再,也沒辦法獲得基本工資額,多虧這兩座主人們依然愛惜它、保護它,外埔石滬群才不會完全消失。不過石滬主人多已年老了(多位七十歲與八十五歲左右者參與行列),經常保護維修對他們來說也許負擔太重,希望政府有關單位幫幫忙吧!

 

石滬易受海浪沖襲侵蝕ㄇ字型頂端周圍部份,主人以水泥填築在石縫裡,以補強石滬的堅固性。雖然可以瞭解石滬主人用意,但筆者感慨的搖搖頭:「水泥漿並不適合用來補強石滬」。原因除了破壞石滬天然景觀外,也影響大自然生態,以天然材質砌築的石滬,能夠經歷四百多年而不毀一定有它的優越性(用石頭疊成的石滬凸凹不平,加上石頭上附著石蚵,有助於緩衝風浪打上來的強力),因此石頭砌成石圍,能夠長年抵抗海浪沖襲,大自然造物有依存關係。石滬灌水泥也許可以使滬牆一時不易損壞,但以長遠的眼光來看,以硬碰硬的角度來看,一旦石滬被毀壞,那修護就不簡單。

 

   石滬長期浸在海中,大自然海浪如是氣候變化,巨大海浪襲浸力大無比,所以要維護石滬的工作,不是簡單的事,石滬的管理採分段 責任制,雖是分段管理,但其中有一人毁損而失修,就會連帶整個石滬的崩塌,石滬是共有的生財漁具,主人家都會相互督促,確保石滬維持在完整狀態,修補石滬的工作而稱「填石滬」。

 

石滬維修

 

石滬的維修是分段責任區,通常擁有石滬股權日數較多者負責區段是ㄇ字型上右方之出水口。因那位置便是強浪襲沖,最易被沖毀之處。丈量石滬單位以「禪」台語發音,大人兩隻手臂打開平伸,其長度就是「一禪」。石滬填修區段的丈量分別由ㄇ型頂端算起,所有權日最多者,例如:那人若是「四禪」就按照規定修填石滬。平常多加以維修,受風浪毀壞的情形都不會太嚴重,如遇到颱風或東北季風、通常的風浪襲擊之下,較容易被破壞,那就趕緊修復它。石滬是合夥的,如果石滬損害,其中一人不去填修他所負責段區,缺口處受到侵蝕會加速崩壞,導致像骨牌效應一樣擴散,破壞面積愈來愈大。其他所有權人,一樣不去理它,一小處損害沒去復舊,蔓延整座石滬被海水沖平。石滬的毀壞並非一朝一夕,因石滬的經濟價值不再,加上當時文物保存的觀念不重,以致沒有重視。

 

維護石滬分段責任區

 

   石滬的維修是分段責任區,通常擁有石滬股權日數較多者負責區段是ㄇ字型上右方大排水之出水口左右地方。因那位置便是強浪襲沖的地方,最易被沖毀之處。丈量石滬單位以「禪」台語發音,大人兩隻手臂打開平伸,其長度就是「一禪」。石滬填修區段的丈量分別由ㄇ型頂端算起,所有權日最多者,例如:那人若是「四禪」就按照規定修填石滬。平常多加以維修,受風浪毀壞的情形都不會太嚴重,如遇到颱風或東北季風、通常的風浪襲擊之下,較容易被破壞,那就聘請工人來填石滬。石滬是合夥的,如果石滬損害,其中一人不去填修他所負責段區,缺口處受到侵蝕會加速崩壞,導致像骨牌效應一樣擴散,破壞面積愈來愈大。其他所有權人,一樣不去理它,一小處損害沒去復舊,蔓延整座石滬被海水沖平。石滬的毀壞並非一朝一夕,因石滬的經濟價值不再,加上當時文物保存的觀念不重,以致沒有重視。

 

先民艱辛砌築「石滬」歷經三、四百年來的蒼桑歲月洗禮,卻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母乃石滬」與「合歡石滬」。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揉合了先民的血汗和情感,而幫助了人類生存渡過了不少漫長的日子。在興盛期,本地沿岸紛列二十八座,多數因歲月湮沒而荒廢。如果不再好好珍惜,恐怕全部會步上湮沒剷平的後塵。保護古蹟也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的資源之

 

本地「石滬」在興盛期沿岸紛列二十餘座,經歷三、四百年滄桑歲月,卻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如果不再好好的維護它,以至為歲月湮沒而荒廢,恐怕很快會消失得無影無蹤。保護它,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資產之一,珍惜石滬也是珍念先民血汗結晶的表現。

 

外埔庄沿海僅存二座之一「合歡石滬」又被海浪襲毀了一小段(約十餘公尺)已經半個月了,聽說漁會人員有去照相,但是沒有下文。站在文史工作者的我,到現場瞭解一下,我心裡默默祈禱唸著(阿彌陀佛),祈望海浪快點平靜下來,不要再被剷平的命運。在文獻記載,從通霄至淡水沿海石滬群可以說是幾百座,,它能屹立海上被無形之大自然神奇之力量狂舞襲捲,澎湃洶湧海浪沖襲度過了四、五百年之歲月,養活沿海代代子孫,不是古蹟、那是沒有用的石頭嗎?

 

七、戲說 竹篙石滬演化史

 

清代乾隆四十七年(西元一七八二年)十一月賣盡根石滬契字,漢人 王佛 承買後壟社白番 老尉、南仔勿 石滬一座,坐落土名 大塭庄 北勢,東至海乾,西至海面,南至 柏榮石滬,北至 滬仔石滬,三面言議,時值「佛銀」捌大員。王佛獲得「竹篙石滬」六年後,清代乾隆五十三年(西元一七八八年)以二十大元轉手給其宗兄 王贊乾 。日後 王贊乾 後代 王春富 又於清代同治元年(西元一八六二年)將竹篙石滬讓賣給 朱天束、朱續、陳琴棋、陳和、陳石來、呂葵、陳媽回,時值佛銀四大員,其中 朱天束 佔有二其餘得一的股份,共七人持有。

 

   至清代同治七年(西元一八六八年)因石滬有三小份無人填築,經訂約規定,新招 郭媽順 替換 陳媽回 的持有股份,朱熙 替換 陳石來、另外 葉石 買過 朱禎瓜 二分之一股權,又因 朱天束 逝世於同治三年八月,由長子 朱禎瓜 繼承。由此 竹篙石滬 由之前七人合有,演變成八人持有,每人擁有每八日,巡壹日的石滬埔撈權。

 

   竹篙石滬 一直到日本時代明治三十三年(西元一九00年) 朱禎瓜 割分其原有八日巡一日的石滬捕漁權利,壹分為二,長房及次房,均分各得十六日巡壹日的權利。其後 竹篙石滬 持有者之一,呂癸 孫子 呂媽得、呂海山兄弟因「離海路途遠涉、巡捕辛苦」又將其股份於日據明治三十七年(西元一九0四年)以龍銀二十六大員轉讓給 朱禎瓜 長子 朱裕,由此 朱禎瓜 長房擁有 竹篙石滬,十六日巡三日的石滬權利,其擁有者的演變過程,從原擁有後壟社(道卡斯族)持有,於清代乾隆四十七年讓給漢人王佛,又於乾隆五十三年轉讓給宗只王贊乾,至同治元年再轉給朱天束等七人共同持有,由此觀之石滬經營方式,最早是族群<>而成一人所有(獨資)<>後來因合資購買的緣故,演變成合股的經營運作模式。則石滬股份換算擁有捕撈的天數,例如:八大戶共有之,巡石滬為八天一次捕漁權,又因每大戶有子孫分割或讓,股東的人數就增多,相對石滬捕撈的週期而長。附註:竹篙石滬於民國七十年代被海水沖襲平。

 

從清代乾隆年代~直到民國七十年代被海水剷平,從原始平埔族持有。乾隆四十七年賣給漢人王佛,然後王佛轉讓給宗兄王讚乾,至清代同治元年,再轉給朱天束等七人共同持有。同治七年石滬權七人增至八人。由此觀之,石滬管理的方式,最早是族群管理,後來轉售給漢人成為一人所有,後來因合資購買的緣故,演變成合股經營管理的運作模式,此合股經營,股份持有者,或因家族分割改變原有的股份,另一方面股份持有者也可以個別轉讓他人,因而改變石滬股東的數目。至於石滬利益分配,則以股份多少換算為擁有石滬捕撈的天數,石滬捕撈權益,股東人數增多,相對石滬分配捕撈的日子也因而增長。

 

八、番 租

 

   清乾隆年間漢人就大批佃戶入墾、破壞道卡斯族生活環境、於是以私相授受方式,違法讓漢人管理經營,漢人取得埔園〈土地〉、石滬捕魚權,須納「番租」。清代政府制定保護道卡斯族之法律條文上、土地尚為「番地」名目、平埔族年須向清朝政府繳納「番租」,所以在雙方簽訂的買賣契約書上、皆約定漢人買主須向道卡斯族納「番租」若干,為道卡斯族〈平埔族的一支〉納「番租」之財源。本約內又紀載每年納扈租銀壹大員正,在清代法律上後壠社仍有石滬之所有權。

 

   清朝年間為保護平埔族其權益以徵收納滬租〔大租權〕,石滬契約書和一般土地一樣、道卡斯族一樣仍具有「納滬租」之補助,大租權的用意是清朝政府有感於漢人入墾和道卡斯族發生土地交易糾紛造成動亂、影響社會安定,故明令禁示漢人和道卡斯族之間土地交易。清朝政府繳納「番租」,一直到日据時代才廢止。

 

九、結 論

 

具備歷史文化意義的古蹟「石滬」早期本地沿海紛紛列數五十座石滬蔚為壯觀,而在清朝年間至日據時代為本地主要經濟生計活動之一,歷經先人砌築,至今湮沒荒廢,而形成水平海面,可觸發後人思古之涵情。石滬在本地的環境中與居民有著密切不可分的關係,它有歷史文化價值觀,保存之特色,由於是一種民族生活文化背景,也是人類社會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先民闢地築墾「石滬」經歷二、三百年以上的蒼桑歲月,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揉合了先民的血汗和情感,而幫助了人類生存渡過了不少漫長的日子,如果不再好好的珍惜保護,恐怕會步上湮沒剷平的後塵,保護古蹟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的資源之一,珍惜「石滬」是先民血汗結晶,伴著先民走過艱辛歲月,也是為先民留下活生生的見證,我們政府在維護史文物方面,乃是晚了一大步,現在著手來維護珍貴「石滬」仍不會嫌遲,但也不能不去珍惜它,若再不刻意之保護,否則在海中的石滬經月積累日的襲,總有一天會被剷平命運,事後花再多的補救設施,也難以挽回三百年來時空文化歷史見證。「石滬」作為鄉土文化資產,推動休閒農漁業遊憩,讓遊客懷著思古幽情,欣賞漁夫圍捕魚蝦採貝類晝面,如一幅富有詩境美麗之圖案,研究增進見聞,了解先心血結晶,歷史文化背景,啟發智慧,教育與休閒的功能。

 

 

附件1-2:外埔飛機場

 

附件1-3:從海上漂來王船

 

 

 

 

 

附件1-4:外埔漁港

 

 

 

 

 

附件1-5:後龍四個火車站

 

 

 

附件1-6:好望角

 

 

 

台灣話我嘛也通〔俗語篇〕

 

附件2-1:台灣通俗風土俗語倫理篇

 

 

 

附件2-2: 台灣通俗風土俗語勸世篇

 

 

 

 

 

 

附件2-3:台灣通俗風土俗語世事篇

 

 

 

 

 

國立台灣大學文學院人類學系

 

103/09/24 呂欣怡 教授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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