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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龍采風景點文化史蹟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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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滬
主
題
冇(ㄆㄚˇ)(ㄉㄧㄥˇ)有(ㄨˇ)文史工作室0928973210王啟仁【導覧解說】
環境描述
後龍溪出海口環境生態
【石滬群】
鳥瞰遠山、溪水、大海與平原,山、海、河共依偎,出海口之風光,景色渾然天成,山川如畫,蜿蜓江河入海流,後龍溪出海口在公司寮港與頭港的中線地帶,潮水淹藏了一段河港興亡的故事
後壠港沿革:新港→汕頭港→公司竂港
往昔,後龍溪河道狹窄,南岸〔田厝龍津里〕與北岸下溪洲,兩地雞犬相聞,相距僅數十公尺之遙,清代同治九年撰淡水廳志:「後壠港口鬥狹小,內港闊20餘丈,深20餘尺」,住下溪洲居民稱田厝溪為「上溪」,北勢溪為「下溪」,後龍溪北岸汕頭為後壠港。
康熙4年西元1665年先民聚落日增,康熙末年後壠港設於此處,清代道光年間於因溧沙,洪水冲毁河道,汕頭港淤塞河流改道,南移「南社」稱之『公司寮港』
自然生態環境
俗語「靠山呷山、靠海呷海」
外埔沿海一帶佈滿石頭,石頭上生長了藻類,石縫裡很多海洋生物,如:蛤仔(海瓜子)、螃蟹、蚵仔(石頭蚵)、蝦仔、海虫……等,自然而然成了迴游魚類覓食的天堂。俗語「靠山呷山,靠海呷海」,居住在這一帶的道卡斯族(平埔族平埔族)注意到沿海魚蝦類資源豐富,而興起捕捉的念頭,偶然也觀察到水堀中或石堆溝裡魚蝦被困其中,捉起來全不費工夫。於是平埔族人想出用石頭疊成畚笨型捕捉魚蝦的方法,「石滬」也許便是這樣演化而來的。
歷史文化史蹟是由先民昔日足跡生活的軌跡與精進的智慧交織而成,累積的文化資產,随著時間的消逝而彌足珍貴,人生的璀璨風雲,值得紀錄,晦澀扼腕的嘆慨更值得紀錄,歷史的價值,歷史的可貴,就在記取其傳承經驗,以鑑往知來。具備歷史文化意義的古蹟「石滬」,經過蒼桑歲月演化,而如今僅存碩有二座【合歡石滬】、【母乃石滬】,早期本地沿海紛紛列數二十八座石滬,蔚為壯觀,而在清朝年間至日據時代為本地主要經濟生計活動之一,歷經先人堅苦毅力砌築,至今湮沒荒廢,而形成水平面,可觸發後人思古之涵情。
石滬在本地的環境中與居民有著密切不可分的關係,它俱歷史文化價值觀,雖然現在不俱有經濟價值,但在文化價值觀是無價之寶,由於是一種民族生活文化背景,也是人類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
先民闢地築砌【石滬】經歷二、三百年以上的歲月,卻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揉合了先民的血汗和情慼,而幫助了人類生存渡過了不少漫長的日子,如果不再好好的珍惜保護,恐怕會步上湮沒剷平的後塵,保護古蹟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資源之一,也是先民留下活生生的見證。
1滬面〔滬岸〕 2大滬淹〔排水ロ〕 3小滬淹〔排水ロ〕
4滬中滬 5滬尾〔滬手尾〕 6外背
7內背 8插石 9兩滬尾距離約250公
石滬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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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埔冬早夏瞑秋埔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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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十六天光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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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十六双流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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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十二十五呷飽逗落石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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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八二十三袜知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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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星落水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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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早流袜乾,下埔流乾
- 水乾填石滬水淹挖草埔
合歡石滬經營與管理
撈捕魚權日
以按照古有順序分配方式之,分配日期數都以五的倍數計算法並以農曆為基準
日為主,因石滬捕魚方式是以潮夕漲退原理而論天數,才不會好的捕魚潮夕集
中在一人身上,所以每個人持分輪流方式都以五的位數計之。
姓 名
流數
論流天數
備 註
朱 銀 次
10
撈捕日數10天一次
製表96年
葉 慶 讚
15
撈捕日數15天一次
葉 添 枝
15
撈捕日數15天一次
葉 錦 鵬
15
撈捕日數15天一次
陳 俊 勳
15
撈捕日數15天一次
朱 榮
25
撈捕日數25天一次
朱 宗 智
25
撈捕日數25天一次
陳 金 城
25
撈捕日數25天一次
陳 太 平
25
撈捕日數25天一次
陳 炎 泉
25
撈捕日數25天一次
朱 家 深
30
撈捕日數30天一次
葉 猜
40
撈捕日數40天一次
洪 再 順
40
撈捕日數40天一次
陳 塗
40
撈捕日數40天一次
洪 水 塗
40
撈捕日數40天一次
石滬位置名稱
石滬名稱由北而南排之:
1 高頂滬 2旧滬 3新滬 4母乃滬 5新田滬 6 沙仔滬 7左踏滬8乾坪滬 9龜崙滬 10牛母滬 11合歡滬 12大新港 13阿九滬 14大滬15新滬 16新港滬 17鼻阿頭 18牛公滬 19湖仔滬 20竹篙滬 21深塭滬22新填滬 23頂滬(又稱雞母壽石滬) 24細也仔滬 25新滬 26門口滬 27大塭滬 28下伶邊
石滬砌築由來
文獻記載三百年前外埔沿海石滬群,是平埔族砌築的,但隨著漢人移墾,石滬、埔園管理權利逐漸轉移到漢人手中,尤其早期稱之「漁滬」構造簡單,以累積的經驗,漁夫依心得慢慢的修改漁滬缺點,而成今之石滬。
諸羅縣誌
「自吞霄至淡水,砌溪石沿海,名口「漁滬」
高三尺許,綿亙數十里,潮漲魚入,父則男婦群之,
不事網罟,多築石滬」建造石滬的艱辛
屹立海上浪濤中三百年多的後龍鎮西海岸沿線外埔、水尾〔中港溪出海口以南~後龍溪出海口以北計二十八座〕、灣瓦、半天寮〔後龍溪出海口以南至白沙屯地區十九座〕。
康熙末年(約三百年前),自通霄至淡水之間,沿海散佈著用石頭砌築畚箕型的「漁滬」又稱為「石滬」,高三尺(約一公尺),來捕捉魚蝦。海水漲潮時迴游魚類游到滬內尋找海藻生物,退潮時魚蝦未隨海水退入大海,被困滬內。道卡斯族(平埔族)漁夫利用竹箭射取,竟有二尺長(可知海洋魚類資源豊富),那時候的「漁滬」沒有排水口設施,只用石頭圍起來而已,退潮時石滬內積水沒有辦法完全退回大海,只好用竹箭射取魚蝦。
屹立在浪濤中三、四百年的「石滬」,從平埔族到漢人,養育世世代代子孫。雖然漁獲量減少,不再有經濟價值,但其古蹟價值不亞於其他文物,因為它具有古老原始捕魚之特色。先民築墾艱辛、毅力與智慧揉合,作為鄉土文化資源,深具觀賞與保存的價值觀。尤其作為觀光景點,推廣為全民旅遊的好去處,讓民睹物而思古之幽情,觀賞魚夫圍捕魚蝦的過程,了解先民的心血和歷史文化背景,兼具教育與休閒的功能。
「石滬」歷史價值觀是無可置疑的無價之寶,其砌築過程充滿了先民智慧。當時沒有機械可代勞,只用徒手人力來搬運,大大小小石頭約有千千萬萬顆,搬運真煞費功夫,砌成後還要經得起海浪沖襲,完成一座石滬不是一天二天的事,在當時環境可能至少要經過數年。衡量要完成一座石滬的困難度,以早期的先民徒手而言,砌築一座石滬至少要數年的時光,以現在科技發達,使用機械的情況下,完成一座石滬也不是簡單的事,何況道卡斯族們以徒手來完成,可以想像其砌築過程蘊藏了多少的心血與智慧。風浪是砌築石滬最大的考驗,其次則是人力,建造石滬必須要龐大的人力,道卡斯族必須動用族群合力築造。早期外埔居民經營管理的石滬有二十二座之多,砌築過程想必是經過漫長歲月。砌築初期,無可避免有許多不完整缺失,因此道卡斯族們也許在修修改改過程中完成了最初的「漁滬」,再由漢人多次修補,成了今日的模樣。
根據《諸羅縣志》記載,海岸上砌築石滬的石頭是河石,那河石是從裡來?如從中港溪和後龍溪採取石頭,而二大溪出海口距離石滬,至少也有三、四公里,當時平埔族用徒步方式,徒手運取石頭,要耗費多少時間才能完成一座石滬呢?筆者懷疑《諸羅縣志》記載的正確性。筆者出生於外埔,從小看到沿海一帶佈滿了大小石頭,大石頭有數百斤重,可惜這些大石頭都不見了,被做堤防包商不法挖取,也有其他集團不法盜取,部份海岸也因石頭被盜取而露出砂質。要築一座石滬,砌築的先決條件就是大量石頭,推測平埔族人不可能從遙遠的地方搬運石頭,平埔族人應該是就地取材。在海岸邊堆置石頭絕非易事,若陸上堆置石頭,疊成一堆,不管多久還是保持完整,若在海岸上堆置一大堆石頭,被海水沖襲,明天再去看,有些石頭已被海浪沖平,淹沒於海沙中。海水每天有二次漲退潮,尤其季風期風浪特別大,在大自然強風大浪沖襲之下,海面上的石滬,能屹立四百年之久,是要禁得起考驗的。整體來講,砌築一座石滬是要靠智慧、毅力、技術、時間才能完成,我們可以瞭解砌築石滬艱難度。
《諸羅縣志.藝文志》中的「後壠港」記載「雙溪奔流西入海,海勢吞溪溪氣餒,銀濤翻逐綠波迴,遂使溪流忽然改,番丁日暮候潮歸,竹箭穿魚二尺肥,少婦家中藏米酒,共夫倒酌夜爐圍,得魚勝得獐與鹿,遭遭送去頭家屋」。文中「雙溪奔流西入海」,是說中港溪與後龍溪的河水向西流入大海;「番丁」是說平埔族已在此地落地生根了,可見石滬砌築者是最早聚落本地的道卡斯族(平埔族的一支);從「番丁日暮候潮歸,竹箭穿魚二尺肥」的語句含意,可見當時的「漁滬」構造比現存的簡單。當時的「漁滬」為ㄇ字型,高度只有三尺許,沒有排水口,退潮了「漁滬」浮出水面了,滬內的水量還是很多,沒有辦法捕捉到魚隻,只好用竹箭射殺捕獲之。「魚滬」高三尺許,退潮後還須竹箭射魚,和現今之「漁滬」退潮後沒有水,魚蝦受困於淺灘,可輕易補獲而之,早期「魚滬」比較簡單,最早應該是道卡斯族所建,但隨漢人到來,經營管理權漸漸流落漢人手中。漢人由簡單的慢慢改造,輔以經驗與心得再修改至現在的模樣,能使魚蝦無法回到大海,輕易而捕獲漁蝦。
文化史蹟是人類在生活中,點點滴滴揉合當時社會背景,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它是先民累積文化資產,隨著時空消逝而彌足珍貴。歷史就是先民走過的足跡,記取其傳承經驗,緬懷先民血汗結晶走過艱辛歲月。
朱總傳先生家中收藏三十六張清代契約書,其中有十幾張石滬買賣契約書。從古文史得知,外埔沿海砌築石滬者,是新港社平埔族,石滬所獲魚貨是道卡斯族生活中重要的經濟資源。文獻中記載,古時的漁滬演化成今之石滬
早在三百年前漢人尚未入墾之際已存在的漁滬,在漢人入墾後,石滬經營管理權慢慢的移轉讓漢人管理。難道是漢人侵佔?其實不然,可從石滬買賣契約看清楚,很公平,都由代書書寫,有公證人,雙方蓋印而完成賣買契約書。
今僅存二座石滬,其一「合歡石滬」佔地大約二、三甲(一甲約三千坪左右)。型狀ㄇ字型(像畚箕一樣),石滬靠岸兩端稱「滬尾」,兩端相距離約二百五十公尺,延著ㄇ字型石滬一直走一圈約四、五百公尺,石滬由岸延伸在海中,隨著海岸坡度下降。為了維持高度的一致,砌填石頭須逐漸增加高度。石滬的平衡也由兩端滬尾起向ㄇ型頂端增高,滬尾處低矮,站在海岸上望向海面,整個石滬是平的。其實石滬從海岸往海中越走越深,ㄇ字型的右彎角處,俗稱「大戶庵」是排水出口處,高度大約九台尺。在ㄇ字型彎一百多公尺處也設一處排水口,俗稱:「小戶庵」。現在石滬主人很聰明,為了要讓石滬水量快排出大海中,現在石滬中間又增設一處排水口,以便快速讓海水流出「石滬」,方便捕捉魚蝦。
自然生態
外埔沿海一帶佈滿石頭,石頭上生長了藻類,石縫裡很多海洋生物,如:蛤仔(海瓜子)、螃蟹、蚵仔(石頭蚵)、蝦仔、海虫……等,自然而然成了迴游魚類覓食的天堂。俗語「靠山呷山,靠海呷海」,居住在這一帶的道卡斯族(平埔族平埔族)注意到沿海魚蝦類資源豐富,而興起捕捉的念頭,偶然也觀察到水堀中或石堆溝裡魚蝦被困其中,捉起來全不費工夫。於是平埔族人想出用石頭疊成畚笨型捕捉魚蝦的方法,「石滬」也許便是這樣演化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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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滬維修
石滬的維修是分段責任區,通常擁有石滬股權日數較多者負責區段是ㄇ字型上右方大排水之出水口左右地方。因那位置便是強浪襲沖的地方,最易被沖毀之處。丈量石滬單位以「禪」台語發音,大人兩隻手臂打開平伸,其長度就是「一禪」。石滬填修區段的丈量分別由ㄇ型頂端算起,所有權日最多者,例如:那人若是「四禪」就按照規定修填石滬。平常多加以維修,受風浪毀壞的情形都不會太嚴重,如遇到颱風或東北季風、通常的風浪襲擊之下,較容易被破壞,那就聘請工人來填石滬。石滬是合夥的,如果石滬損害,其中一人不去填修他所負責段區,缺口處受到侵蝕會加速崩壞,導致像骨牌效應一樣擴散,破壞面積愈來愈大。其他所有權人,一樣不去理它,一小處損害沒去復舊,蔓延整座石滬被海水沖平。石滬的毀壞並非一朝一夕,因石滬的經濟價值不再,加上當時文物保存的觀念不重,以致沒有重視。
在眾多石滬紛紛倒塌後,只剩下「合歡石滬與母乃石滬」保存良好,令人感動。筆者擔任海埔社區協會總幹事,將出一本海埔里鄉土史,內容將僅存在兩座石滬記載成書,書本出版後許多人才知道,原來外埔庄還具有三、四百年歷史古蹟。外埔石滬名聲逐漸宣揚開來,吸引了許多遊客一賭風釆,而苗栗縣政府也在石滬處設立涼亭、解說牌。目前「母乃石滬」、「合歡石滬」還是由主人負責,政府只加設點介紹而已。筆者認為:應該由政府列入古蹟保護,不然的話,不久將來可能變成水平面。
先民艱辛砌築「石滬」歷經三、四百年來的蒼桑歲月洗禮,卻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母乃石滬」與「合歡石滬」。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揉合了先民的血汗和情感,而幫助了人類生存渡過了不少漫長的日子。在興盛期,本地沿岸紛列二十二座,多數因歲月湮沒而荒廢。如果不再好好珍惜,恐怕全部會步上湮沒剷平的後塵。保護古蹟也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的資源之一,也為先民血汗結晶留下歷史見證。不得不感謝這二座主人翁的維修保護,尤其在近海魚類枯竭之下,石滬魚獲豐收不再,也沒辦法獲得基本工資額,多虧這兩座主人們依然愛惜它、保護它,外埔石滬群才不會完全消失。不過石滬主人多已年老了(多位六十歲以上與八十五歲左右者參與行列),經常保護維修對他們來說也許負擔太重,希望政府有關單位幫幫忙吧!
石滬易受海浪沖襲侵蝕ㄇ字型頂端周圍部份,主人以水泥填築在石縫裡,以補強石滬的堅固性。雖然可以瞭解石滬主人用意但筆者感慨的搖搖頭:「水泥漿並不適合用來補強石滬」。原因除了破壞石滬天然景觀外,也影響大自然生態,以天然材質砌築的石滬,能夠經歷四百多年而不毀一定有它的優越性(用石頭疊成的石滬凸凹不平,加上石頭上附著石蚵,有助於緩衝風浪打上來的強力),因此石頭砌成石圍,能夠長年抵抗海浪沖襲,大自然造物有依存關係。石滬灌水泥也許可以使滬牆一時不易損壞,但以長遠的眼光來看,以硬碰硬的角度來看,一旦石滬被毀壞,那修護就不簡單。
填石滬
石滬長期浸在海中,大自然海浪如是氣候變化,巨大海浪襲浸力大無比,所以要維護石滬的工作,不是簡單的事,石滬的管理採分段責任制,雖是分段管理,但其中有一人毁損而失修,就會連帶整個石滬的崩塌,石滬是共有的生財漁具,主人家都會相互督促,確保石滬維持在完整狀態,修補石滬的工作而稱「填石滬」。
填石滬寫真:
本地「石滬」在興盛期沿岸紛列二十餘座,經歷三、四百年滄桑歲月,卻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如果不再好好的維護它,以至為歲月湮沒而荒廢,恐怕很快會消失得無影無蹤。保護它,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資產之一,珍惜石滬也是珍念先民血汗結晶的表現。
外埔庄沿海僅存二座之一「合歡石滬」又被海浪襲毀了一小段(約十餘公尺)已經半個月了,聽說漁會人員有去照相,但是沒有下文。站在文史工作者的我,到現場瞭解一下,我心裡默默祈禱唸著(阿彌陀佛),祈望海浪快點平靜下來,不要再被剷平的命運。在文獻記載,從通霄至淡水沿海石滬群可以說是幾百座,在中港溪出海口至後龍溪出海口也有二十八座石滬。它的歷史價值觀不值得列入古蹟嗎?有關單位你們在那裡,為什麼不來重視一下,它能屹立於海上被無形之大自然神奇之力量狂舞襲捲,澎湃洶湧海浪沖襲度過了四、五百年之歲月,養活沿海漁民代代子孫,不是古蹟、那是沒有用的石頭嗎?
竹篙石滬位置
位於海埔里與秀水里行政轄區域交界處海岸,今之外埔漁港南方位約700公尺,從文献契約了解因早期沒地籍登記,只能指一個物體或位置為目標,第一張漢人和平埔族買賣契約書大意如下:道卡斯族後壠社白番,無官職原住民麻孝尉和南仔勿二人具名,有承築石滬一口〈竹篙石滬又稱淺滬仔〉座落土名大塭庄〔道卡斯聚落點〕今之秀水里公墓地北勢位,東至海墘,西至海面,南至柏榮滬〈又稱 深溫滬〉北至滬仔滬而在交易本身的石滬名稱,据之契約書內容可確定其位置為「竹篙石滬」。
竹篙石滬痕跡
位於海埔里與秀水里行政轄區域交界處海岸,〔今之外埔漁港南方位約700公尺〕,從文献契約了解,因早期沒地籍登記,只能指一個物體或位置為目標,第一張漢人和平埔族買賣契約書大意如下:道卡斯族後壠社白番,無官職原住民麻孝尉和南仔勿二人具名,有承築石滬一口〈竹篙石滬又稱淺滬仔〉座落土名大塭庄〔道卡斯聚落點〕〈今之秀水里公墓地〉北勢方位,東至海墘,西至海面,南至柏榮滬〈又稱深溫滬〉北至滬仔滬而在交易本身的石滬名稱,据之契約書內容可確定其位置為「竹篙滬」。
清朝年間為保護平埔族其權益以徵收納滬租〔大租權〕,石滬契約書和一般土地一樣、道卡斯族一樣仍具有「納滬租」之補助,大租權的用意是清朝政府有感於漢人入墾和道卡斯族發生土地交易糾紛造成動亂、影響社會安定,故明令禁示漢人和道卡斯族之間土地交易
竹篙石滬契約書沿革史 摘自朱總資料
↑竹篙石滬買賣契約書自清代乾隆47年~日據明治37年〔1904年〕全部資料
外埔庄沿海地區「竹篙石滬」其擁有者的變更過程,資料顯示,堪稱台灣第一張證明平埔族興竹篙石滬文獻記載清代乾隆四十七年開始,經歷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以至日本明治〈當時台灣是日本政府殖民地〉、大正、昭和日本明治年間之買賣契約書一直沒斷落保存完整〔如上圖〕,直到民國71年間被海水剷平,民國六十年代因經濟價值不再,在海中經日積月累,被大自然風浪沖襲終剷平而終結。幾百年來民族生活文化景觀,人類社會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竹篙石滬」已淹沒於海水平面下,只能在文獻文字上看到它的歷史記載。
戲說竹篙石滬演化史
清代乾隆四十七年(西元一七八二年)十一月賣盡根石滬契字,漢人王佛承買後壟社白番老尉、南仔勿石滬一座,坐落土名大塭庄北勢,東至海乾,西海面,南至柏榮石滬,北至滬仔石滬,三面言議,時值「佛銀」捌大員。王佛獲得「竹篙石滬」六年後,清代乾隆五十三年(西元一七八八年)以二十大元轉手給其宗兄王贊乾。日後王贊乾後代王春富又於清代同治元年(西元一八六二年)將竹篙石滬讓賣給朱天束、朱續、陳琴棋、陳和、陳石來、呂葵、陳媽回,時值佛銀四大員,其中朱天束佔有二其餘得一的股份,共七人持有。至清代同治七年(西元一八六八年)因石滬有三小份無人填築,經訂約規定,新招郭媽順替換陳媽回的持有股份,朱熙替換陳石來、另外葉石買過朱禎瓜二分之一股權,又因朱天束逝世於同治三年八月,由長子朱禎瓜繼承。由此竹篙石滬由之前七人合有,演變成八人持有,每人擁有每八日,巡壹日的石滬埔撈權。
竹篙石滬一直到日本時代明治三十三年(西元一九00年)朱禎瓜割分其原有八日巡一日的石滬捕漁權利,壹分為二,長房及次房,均分各得十六日巡壹日的權利。其後竹篙石滬持有者之一,呂癸孫子呂媽得、呂海山兄弟因「離海路途遠涉、巡捕辛苦」又將其股份於日據明治三十七年(西元一九0四年)以龍銀二十六大員轉讓給朱禎瓜長子朱裕,由此朱禎瓜長房擁有竹篙石滬,十六日巡三日的石滬權利。由以上竹篙石滬契約書資料顯示,其擁有者的演變過程,從原擁有後壟社(道卡斯族)持有,於清代乾隆四十七年讓給漢人王佛,又於乾隆五十三年轉讓給宗只王贊乾,至同治元年再轉給朱天束等七人共同持有,由此觀之石滬經營方式,最早是族群<>而成一人所有(獨資)<>後來因合資購買的緣故,演變成合股的經營運作模式。則石滬股份換算擁有捕撈的天數,例如:八大戶共有之,巡石滬為八天一次捕漁權,又因每大戶有子孫分割或讓,股東的人數就增多,相對石滬捕撈的週期而長。附註:竹篙石滬於民國七十年代被海水沖襲平。
從清代乾隆年代~同治~直到民國七十年代被海水剷平從原始平埔族持有。乾隆四十七年賣給漢人王佛,然後王佛轉讓給宗兄王讚乾,至清代同治元年,再轉給朱天束等七人共同持有。同治七年石滬權七人增至八人。由此觀之,石滬管理的方式,最早是族群管理,後來轉售給漢人成為一人所有,後來因合資購買的緣故,演變成合股經營管理的運作模式,此合股經營,股份持有者,或因家族分割改變原有的股份,另一方面股份持有者也可以個別轉讓他人,因而改變石滬股東的數目。至於石滬利益分配,則以股份多少換算為擁有石滬捕撈的天數,例如:五人合股,則以每五天分配捕撈乙次,每人每五天就有一次石滬捕撈權益,股東人數增多,相對石滬分配捕撈的日子也因而增長。
《諸羅縣志》所載「自吞霄至淡水」、砌溪石沿海、名口:漁滬、高三尺許、綿瓦數十里、潮漲魚入、汐則男婦群取之、功位網罟〈魚獲量勝過牽罟〉又載:「番丁日暮候潮歸、竹箭穿魚二尺肥、不事網罟〈牽罟〉多築漁滬、潮退以竹箭射魚」。
清乾隆年間漢人就大批佃戶入墾、破壞道卡斯族生活環境、於是以私相授受方式,違法讓漢人管理經營,漢人取得埔園〈土地〉、石滬捕魚權,須納「番租」。清代政府制定保護道卡斯族之法律條文上、土地尚為「番地」名目平埔族年須向清朝政府繳納「番租」,所以在雙方簽訂的買賣契約書上、皆約定漢人買主須向道卡斯族納「番租」若干,為道卡斯族〈平埔族的一支〉納「番租」之財源。本約內又紀載每年納扈租銀壹大員正,在清代法律上後壠社仍有石滬之所有權,一直到日据時代才廢止。
竹篙石滬沿革文獻重現契約書說明如下:
竹篙石滬契約書 內容如下↓
仝立給賣盡根石扈契字根後壠社白番麻老尉、南仔勿等,前有承築石扈一口。坐落土名大塭庄北勢,東至海墘,西至海,南至柏榮扈,北至扈仔,四至界址面踏分明為界。因扈被風浪大作沖壞平地,自己無力不能填築,無奈托中引就與漢人王佛出首承買,三面言議,時值扈佛銀捌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石扈付與銀主前去掌管,填築捕魚,永為己業。遞年約納扈租銀壹大員正,永為定例,不敢增多減少,保此扈委係自己物業與別番無涉,並無上手重張典給他人,以及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蔴老尉、南仔勿等出苜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贖言找,倘銀主欲回唐,抑或別創任從退築以充工木。蔴老尉、南仔勿等不敢異言生端,此係二比甘心情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憑仝立給賣盡根石扈契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仝中取得過契內佇銀捌大捌大員正足訖
代書人林中振知見
為中人詹廷選
乾隆肆拾柒年拾一月日仝立給賣盡根石滬契字後壠社白番蔴老尉南仔勿
竹篙石滬契約書 內容如下↓
「竹篙可滬」清代乾隆四十七年漢人壬佛從道卡斯族接手六年後,清乾隆五十三年〈西元一七八八年〉以銀二十大元轉手給其宗兄王贊乾、其契約如下:
立賣盡根石滬契字人王佛,前懇向後壠社番買過石扈一口,土名坐落大塭庄,北柏榮深扈,北竹篙扈,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乏銀別置托中引就與宗兄王贊乾出首承買。時值扈價銀貳拾大元正。其銀即日仝中交收,足訖。其石扈並帶厝二間,任听宗兄王贊乾掌管不敢阻當,異言生端之事。日後子孫亦不敢言添言贖言找之理,亦無上手典掛他人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王佛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盡根石扈契字一紙,付執為炤。
批明實收過扈契內銀貳拾大元正,足訖再炤。
再批明每年應納番租銀壹元正炤
代筆人 石元珪
在場胞侄 王鵬彩
為中人 楊威
乾隆伍拾參年拾月日 立實盡根石扈契字人王佛
竹篙石滬契約書 內容如下↓
清代同治元年〈西元一八六二年〉「竹篙石滬」契約如下:
立賣盡石滬地基字人王春富,有承租先王贊乾於乾隆企拾參買盡王佛石滬地基壹口,帶契字壹紙又帶乾隆肆拾柒年買盡後壠南社白番蔴老尉、南仔勿墾契壹紙共貳紙,座落大塭庄北竹篙滬,東至山,西至海,南至柏榮石滬,北至滬仔,四至明白為界,算來至壬戊年倒壞平地,七十四年並無填築,血本具無,因此壬戊年拾月初九日,富自帶承買王佛石滬契併帶白番墾契共二紙,於路中失落,無處查尋,富思老年將至,無奈托中引就與朱天束備銀一員、朱續備銀五角、陳琴棋備銀五角、陳和備銀五角、陳石來備銀五角、呂葵備銀五角、陳媽回備銀五角,共銀四員,出首承買石滬地基,併帶番租在內值價佛銀肆大員正,即日銀契仝中兩相交收足訖,地基隨踏付銀主掌管,填築成滬,捕魚為活,富併弟發、屘、子佛送不敢阻擋,保此石滬地基係是祖先明買,與別房親人等無干,後來之日若有人卻著王佛併番墾貳紙契字前來爭較,富併弟等子侄出首抵當,不干買主之事,一賣千休,日後弟等子侄不敢言贖言找之理,貳比甘悅,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賣盡石滬地基字壹紙付執為炤。
批明即日仝中欽收過契內佛銀肆大員再炤。
知見人胞弟王屘、王發
作中人 陳清
代筆人陳至誠
同治元年壬戊拾月日 立賣盡石滬地基字人王春富
竹篙石滬契約書 內容如下↓
清代同治七年(西元一八六八年)因購之「竹篙石滬」其中有三小股份因無人填築,再訂約規定,新加入郭媽順替換陳媽回,朱熙替換陳石來的持有權。另有葉石購買朱清瓜二分之一股份,本契約之一朱天束於清同治三年去世,由長子朱貞瓜繼承,因此竹篙石滬由之前`七人合有,轉由八人共有,成為捕魚權每八天巡石滬一日權利。契約如下:
仝立鬮分字朱續、朱清瓜、陳琴棋、陳和、呂葵、陳媽回、陳石來等仝買過王春富竹篙滬地基壹口佛銀肆員,延今幾載,每欲合填成滬,但礙參小份缺力填築,斯時新招過郭媽順備銀伍角買過陳媽回一小份,朱熙備銀伍角買過陳石來一小份,葉石備銀伍角買過朱清瓜一小份,各頂其份額,卜吉晨合築,築成之時,占鬮掌管,每份八日應得一日以為捕捉,漁利綿綿,今特恐口說無憑,仝立鬮分字捌紙壹樣,各執壹紙,永存為炤。
批明明買地基契字壹紙在朱清瓜收存再照
朱續 陳琴棋
呂葵 葉石
同治七年戊辰十月日 仝立鬮分字人朱清瓜陳和郭媽順朱熙
竹篙石滬契約書 內容如↓
日據時代明治三十三年(西元一九00年)朱禎瓜長房所持竹篙石滬服權原有八日巡壹日的石滬捕捉權利,壹分為二,長房及次房均分,各得十六日巡壹日權利,石滬所有人再次分割股權契約如下:
仝立鬮書字人長房朱禎瓜,次房姪侄朱仕榮、錫福,竊聞張公九世同居,古人之高風足式,夫然則宜世世而合處,豈忍一朝而分爨,無如生齒日繁,難免鬩牆之嗟,則與其詬誶於將來,孰若杜漸於今日乎,於是邀請族親人等,到場將祖父遺團,併自己所建田園、賬目、厝宅、牛隻、六畜,以及石滬併家中什物、器具一切等項,抽起與長孫,併倒房以外,於做貳份均分,各得一份,既各業而各管而春秋祭祀,各虔備而虔誠,此係至公無私,神神拈鬮為定,自拈以後,長短均係遭化,各守本份,各勤本業,不得爭長競短,致失和氣,其所分之業,列明於左,此係兩相仝公親議定均妥,伯侄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茲有憑,仝立鬮書字,一樣貳紙,各執壹紙,永遠為炤。
計開
踏長孫抽起承典,葉石埔園壹埒,拾四凌,契面銀參拾伍大元,貼長孫之額,現交長房掌管清楚,批炤。
踏倒房抽起承典,葉天送埔園壹埒,拾貳凌,契面銀玖拾伍大元,係是踏與次房錫福,永遠傳其昌之煙祀,批炤。
長房禎瓜,拈得一鬮,應分祖父自建噃仔路園,拾肆凌,作二份均分,
得壹份,拾凌,又應分寶仔舊厝門口之園,拾貳凌,作貳份均分,應得壹份,陸凌,又戴記尾園二位,共陸拾凌,作二份均分,應得壹份,參拾凌,又仁義園拾陸凌,作二份均分,應分貳拾肆凌,又分承管陳水之園日,*契面銀***,作二分均分,應得一份,契面銀拾七元零五角正,其所分之園俱在此,又新滬仔滬,二十日巡壹日,應得壹半,四十日巡壹日,又應分新港仔滬參十二日巡壹日,又應分滬仔滬,十六日巡壹日,又應分竹戈滬,十六日巡壹日,又應分茅屋參間,在左房連灶腳,批炤。
次房仕榮、錫福,拈得貳鬮,應分噃仔路園,貳拾貳凌,作二份均分,應得壹份,拾貳凌,又應分厝地仔園壹半,應得拾凌,又分寶仔舊厝門口園壹半,應得陸凌,又應分戴記尾園在下份,應得壹半,貳拾凌,又應分仁義園壹半,應得捌凌,又應分承典謝旺園,四拾捌凌,應得壹半,貳拾肆凌,又應分承管陳水之園拾凌,契面銀參拾伍元,壹份應得*白銀拾七零五角,又應分新滬仔滬,四拾日巡壹日,又應分新港仔滬,參拾貳日巡壹日,又應分滬仔滬,拾陸日巡壹日,又應分竹戈滬,拾陸日巡壹日,又應分茅屋四間,在兩位貳間,左右房餘貳間,在左平灶腳尾,批炤。
在場併芼人家其華
公親人 王本
日明治參拾三年歲次庚子 仝立書字人伯朱禎瓜仝侄朱仕榮、錫福
竹篙石滬印證外埔庄歷史之始頁
從道卡斯族遷徒史頁,新港地區遷移至外埔沿海砌築石滬,墾作埔園,何時抵達無法考證,只能從先民買賣契約書,寫下外埔庄歷史史源。
竹篙石滬契約書記載,外埔庄擁有者變遷過程,從後社﹝道卡斯族﹞持有的,於清朝乾隆四十七年西元一七八二年賣給漢人王佛,獨資管理,六年之後,乾隆五十三年讓售給宗兄王贊乾,獨自經營,從乾隆年代至同治元年共經營管理達七十四年之久,後代王春富於西元一八六二年同治元年再轉讓給朱天束等七人共同持有,到同治七年增至八人共有之,由此觀之,從契約書了解石滬經營管理的方式,最早是族群管理之,而轉售於漢人變成一人所有,後來因合資購買的緣故,演變成合股運作模式,此合股的方式,持有者因家族分割而也會改變石滬股東的數目,石滬利益分配,則以股份多少換算為擁有著石滬捕撈的天數,例如﹕四人合資共有之,則以每四天輪值一次捕撈權利日,股東人數增多相對石滬捕撈日則長。
竹篙石滬一直到日本明治33年西元1900年因家族分割,石滬權利日再變動,至日本明治三十七年其中管理人呂癸的孫子呂媽得、呂海山兄弟因離海路途遠涉、巡捕辛苦再轉讓他人,到民國六十年代才被海水剷平。立海上幾百
年歲月竹篙石滬終於被海水,
竹篙石滬契約書 內容如↓
竹篙石滬持有者之一,呂葵孫子呂媽得、呂海山,又將其股權於日據明治三十七年(西原一九○四年),其契約如下:
立出杜賣盡根契字人呂媽得、呂海山兄弟等有承祖父遺下與人口合夥石竹篙一口,座落土名竹篙滬,東至石頭坪為界,西至青水墘為界,南至深塭仔滬為界,北至滬仔滬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離海路途遠涉,巡捕辛苦,無奈愿將此口石滬出賣於人,先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託中引就向與外埔庄朱裕觀出首承買,當日仝中三面言定,時值滬價銀貳拾陸大員正,即日仝中銀字兩相交收足訖,其滬八日應得壹日巡捕捉魚,不敢阻擋,其滬一賣千休,永藤葛斷,一寸不留,自此以後,不得爭長較短,保此口石滬係是得兄弟承祖父應得物業,與別房親人等無干,中間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上手來歷不明為礙,如有不明等情,得兄弟自出首一力抵擋,不干銀主之事,此乃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出杜賣盡根字一紙,併帶鬮書一紙,計共二紙,付執批炤。
批明即日仝中親收過字內龍貳拾陸大員正足訖炤。
批明契字內改頭外出共三字,永遠存炤。
代筆人 陳天
為中人 王本
場見人男孫紅
日明治三十七年拾月日 立賣盡根字人呂媽得 呂海山
石 滬
具備歷史文化意義的古蹟「石滬」,經過蒼桑歲月演化,而如今僅存碩有二座「合歡石滬」、「武乃石滬」,早期本地沿海紛紛列數二十八座石滬,蔚為壯觀,而在清朝年間至日據時代為本地主要經濟生計活動之一,歷經先人砌築,至今湮沒荒廢,而形成水平海面,可觸發後人思古之涵情。
石滬在本地的環境中與居民有著密切不可分的關係,它有歷史文化價值觀,保存之特色,由於是一種民族生活文化背景,也是人類社會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
先民闢地築墾「石滬」經歷二、三百年以上的蒼桑歲月,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揉合了先民的血汗和情感,而幫助了人類生存渡過了不少漫長的日子,如果不再好好的珍惜保護,恐怕會步上湮沒剷平的後塵,保護古蹟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的資源之一,珍惜「石滬」是先民血汗結晶,伴著先民走過艱辛歲月,也是為先民留下活生生的見證,我們政府在維護史文物方面,乃是晚了一大步,現在著手來維護珍貴「石滬」仍不會嫌遲,但也不能不去珍惜它,若再不刻意之保護,否則在海中的石滬經月積累日的襲,總有一天會被剷平命運,事後花再多的補救設施,也難以挽回三百年來時空文化歷史見證。
【詮釋】:「佛銀」乃是墨西哥錢幣,按當時台灣在清朝乾隆年代,巳俱有國 際貨幣流通。
沙仔滬
沙仔滬契約書 內容如下↓
立杜賣盡絕根契字後壠新港社白番蟹爐、蟹榮桂,有承祖父加叭唏遺下石滬地壹座,坐落土名堀仔尾,東至山頂為界,西至青水墘為界,南至沙為界,北至新填仔滬為界,四至界址分明,今因乏銀費用,愿將石滬出賣於人,先盡問我番親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賣與漢人謝爐、葉扁、朱清瓜、洪平、葉金義、方才、朱天慶、朱四合記、吳南山等出首承買,斯時同場言定滬價銀四十大元正,即日銀字同中收訖,滬隨踏付銀主掌管,捕捉魚利,言約每年配納大租錢貳佰文,保此滬係爐承祖父之業,與別人番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來歷不明為礙,如有不明係爐出首抵當,不干買主之事,一賣千休,永斷葛籐,日後子子孫孫不敢言及找贖之理,亦不敢籍端滋事,此係同堂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立杜賣盡絕根契字壹紙,付執為炤。
批明即日同中親收過字內佛銀四十大元正足訖再炤。
再批明添榮桂貳字又炤。
公親人杜清雲
代筆人周必成
為中人葉和成
在場人男水來
知見男文生
同治捌年十壹月 日立杜賣絕根契字蟹爐侄榮桂
新港仔滬
新港仔滬契約書內容如下↓
立其出為憑字人鄭象、朱文柳承朱韞,葉合成、金來承董侯,葉石、致承葉發、李進承李玉,陳媽乞承李敢、沈當生、仕立承黃狗等,有承祖父于嘉慶年間,明買過謝茂、趙慱石滬一口,坐落土名新港仔滬,四至界址,俱登在大契內分明,昔年石滬被狂風大浪打壞平地,以致昔年祖父侵欠益源號數項銅錢,共有貳佰零千,係是朱春帆、清瓜承祖父生理接掌之數,我諸夥記相商聚議,無錢清還,滬難填築,是以托中朱文柳與朱春帆、清瓜兄弟相議,將此石滬一口原係六份合作八份填好,內抽出一份,八日得一,以還益源號,准為百千之數人抽出一份,與文柳為招,謀說成合築之份,自今以後照鬮掌管,永為已業,後來諸夥子孫,不敢言贖之理,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出為憑字壹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上手大契參*陳媽乞收存立批,為炤。
為中說合人 朱文柳、葉合成
金來、李進
代筆人 洪鳳儀
大清同治陸年次丁卯四月日立其出為憑字人 鄭象朱文柳
陳媽乞 葉石沈
當生、仕立
鼻阿頭滬
鼻仔頭滬契約書 內容如下↓
立典契字人朱謝氏承故夫遺下石滬壹口,坐落土名海口蚵仔堀,東至山,西至石基,南至謝瑞石滬,北至新港滬,四至界址明白,內作玖份,謝氏應分得壹份,每年配納番租銀伍角正,今因乏銀費用,先問房親人等不承受,外托中引就與葉員觀出首承典,時值價佛頭銀拾貳大員正,其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訖,愿將此石滬隨即踏付銀主前去掌管,捕捉魚蝦,不敢阻擋異言,面約自道光拾肆年拾貳拾貳月起至貳拾年拾貳月止,聽謝氏備典契面銀取贖原契字,不得刁難,如是到限無銀取贖者,永遠付銀主已為物業,保此滬係承夫鬮分物業,與房親族人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為礙,以及交加來歷不明,如有不明,謝氏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兩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典契字壹紙付執為炤。
即日仝中收過契面佛頭銀拾貳大員正足完再炤。
在場知見人孫朱天束
作中人 朱成觀
代筆人 陳志迎
道光拾肆年拾貳月 日立典契字人 朱謝氏
外湖滬仔〔深温滬〕
深溫滬契約書 內容如下↓
仝立合約字人朱精瓜、天成、文瑞等,有同合本瓜手內備出佛頭銀參拾肆大元,天成、文瑞手內合備出佛頭銀參拾肆大元,共陸拾捌大元。明買過朱文良石滬壹所,四日應得一日,坐落土名外湖滬仔,四至界址,俱登載在買賣契內明白。爰是欲輪流掌管兩相酌議,將此四日應得一日之滬,作貳股分瓜壹份,捌日應得壹日,成、瑞二人合得壹份捌日應得壹日,每份值日前去輪流掌管,捕捉魚蝦等件,週而復元,獲利生財。自約之後各宜安分輪流,日後子孫不得混淆爭長較,短藉端滋事別生枝節,此係至公無私兩相喜悅,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筆寔有據合立約字貳紙。壹樣,各執壹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買契字交朱精瓜取存倘要觀閱自當取出不得推諉炤
秉筆人 翁梯雲
為中人 族親德精瓜
日明治二十九年十一月 日仝立合約字人 朱天成文瑞
戲說石滬文化史
牽罟文化
自吞霄至淡水,砌溪石沿海,名曰「漁滬」高三尺許,綿亙數十里,潮漲魚入,汐則男婦群之,不事網罟,多築石滬 諸羅縣誌
罟船名稱
中港溪出海口以南~後龍溪出海口以北
大山、海寶、灣寶作業:楊罟、洪罟、新罟、東營、八股
外埔地區作業:1台灣罟 2洪罟 3舊罟 4新罟
水尾地區作業:1東岸 2中槽 3下槽 4新罟 5五罟 6六罟 7七罟
8八罟 9九罟 10十罟 〔手罟〕 11新合和
罟船管理:1尾漿一人負責在海上作業全權處理
2索尾一人負責在作業定位先後之權利
3帳公一人負責帳務與器具紀錄事宜
罟船共同合夥經營:人數大約10人~15人
作業時間:每年春、夏季之間,於農曆二月~四月
魚 獲:大都以魩仔魚、鱙仔魚為主,其他近海魚類 都會捕獲
魚 獲 量:早期一網最多可獲數仟斤,或數百斤,都能獲得魚量。
牽罟由來
「野史」:據述24孝中之故事,年代無法查考,在古代有一位不孝母親的人,名為丁籣,生活起居中對母親很不孝順,常拿木棍打,母親按照平常習性往田裡幹活,母親剛踏出門後,忽然來了一位老和尚化緣一口水喝,又與丁蘭交談喝忍無可忍情況下而投海自殺,尋找不到死體,但娘家姪兒〔稱死者姑姑〕,勸善,老和尚離開後,丁蘭忽然覺悟所做所為,馬上進厨房煮飯抄菜,挑往田裡孝敬母親,還沒靠近身邊,在遠遠的地方就呼喚的母親,我來了!那時他的母親的叫聲,以為又拿木棍要打,她母親一時想不開投水裡自殺,一時找不到死體,想盡辦法要把死者打撈,開始之時是用手網〔又稱八卦網〕往海面撒,一無所獲,最後用繩索接網從海面往海裡圍撈一圈,果而將姑姑死體撈上來,後來用這種方式捕漁法而稱『牽罟』。它名稱的音韻,是把姑姑從海中牽圍起來的,牽姑、牽姑,到後來變成牽罟,這就是牽罟的由來,信不信由你。
神主牌的由來
牽姑〔牽罟〕故事而演化:丁蘭極為不孝,事因平常之時是罵就是以木棍打母親,最後以打母親的木棍作祭卑,而今稱為『神主牌』。宗教信仰,道教之最敬孝先人都以神主牌作為敬孝先人恩德。
石滬思源
先民闢地築墾,砌築石滬,經歷二、三百年來的蒼桑歲月,卻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揉合了先民的血汗和情感,而幫助了人類生存,度過了不少漫長的日子,在盛興期,本地沿岸紛列二十餘座,至於歲月湮沒而荒廢如果不再好好珍惜,政府有關單位重視加以管理,恐怕會步上湮沒剔平的後塵,要保護古蹟也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的資源之一,珍惜石滬也是先民血汗結晶留下的歷史景觀,伴著先民走過艱辛歲月也為了先人留下活生生的見證,我們政府在維護歷史文物方面,巳晚了一大步,現在著手來維護珍貴「石滬」仍不會嫌遲,但也不能不去珍惜它,若再不刻意之保護,否則在海中的石滬經日積月累的沖襲,總有一天會被剷平,事後花再多的補救措施,也難以挽回三百年來時空的歷史見證。
「石滬」在本地的環境中與居民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它有歷史文化價值保存之特色由於是一種民族的生活文化背景,也是人類社會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追溯其源是咱民族一項傳統美德,本地石滬具備歷史文化意義古蹟,
經過二、三百年餘的歲月演化,而今僅碩存二座,早期沿海紛紛數十座,蔚為壯觀,經歷先人砌築,至今湮沒荒廢形成水平海面,可觸發後人思古之幽情
「石滬」作為鄉土文化資產,推動休閒農漁業遊憩,讓遊客懷著思古幽情,欣賞漁夫圍捕魚蝦採貝類晝面,如一幅富有詩境美麗之圖案,研究增進見聞,了解先心血結晶,歷史文化背景,啟發智慧,教育與休閒的功能。
結 論
具備歷史文化意義的古蹟「石滬」早期本地沿海紛紛列數五十座石滬蔚為壯觀,而在清朝年間至日據時代為本地主要經濟生計活動之一,歷經先人砌築,至今湮沒荒廢,而形成水平海面,可觸發後人思古之涵情。石滬在本地的環境中與居民有著密切不可分的關係,它有歷史文化價值觀,保存之特色,由於是一種民族生活文化背景,也是人類社會生存演化的一種文物見證。先民闢地築墾「石滬」經歷二、三百年以上的蒼桑歲月,只剩彌足珍貴的二座,無論在生活上或本質上皆揉合了先民的血汗和情感,而幫助了人類生存渡過了不少漫長的日子,如果不再好好的珍惜保護,恐怕會步上湮沒剷平的後塵,保護古蹟是留給後代子孫最好的資源之一,珍惜「石滬」是先民血汗結晶,伴著先民走過艱辛歲月,也是為先民留下活生生的見證,我們政府在維護史文物方面,乃是晚了一大步,現在著手來維護珍貴「石滬」仍不會嫌遲,但也不能不去珍惜它,若再不刻意之保護,否則在海中的石滬經月積累日的襲,總有一天會被剷平命運,事後花再多的補救設施,也難以挽回三百年來時空文化歷史見證。
漲潮魚則隨入滬 潮夕水去魚則留
- Aug 12 Tue 2014 06:35
後龍石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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